做一个称职的老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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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罗翔

讲这个题目之前,我扪心自问是不是一名称职的老师,发现内心并没有这种笃定。虽然当了近20年的法学老师,也曾经得到过一些荣誉,比如我最看重的是校内“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教师”。但是,我也时常怀疑自己是否是一位称职的老师。所以今天,我只是想和大家一起来探讨这个问题:“从事一份职业,到底怎样才算称职?”我想跟大家分享,对我的教师生涯影响很大的三个时刻。

 

第一个,我想先说说怎么当上老师的。

 

我从1999年读研究生期间就开始讲课,当时是讲自考,目的主要是为了补贴生活费,从那时开始,父母基本上就不再给我生活费了。

 

但是,我做老师有个障碍。我从小很害怕在人面前说话,刚开始来北京的时候,普通话说得也不好,经常被人嘲笑,比如“刘奶奶喝牛奶”。而且,我还说话结巴,当时一开口就自卑。

 

关于结巴的原因,有种说法是,结巴的人思考速度快于语言表达。但是只要我站上讲台,结巴就会好一些,当我说普通话时,可能头脑中有一个转码过程,这样思考速度就和语言表达同步了。

 

备课的时候,我会写讲稿,把要讲的每一句话、每一个案例都写出来,甚至连“下课了”三个字都要写出来。熟能生巧,讲得多了,自然就熟悉了。其实人类所有的成就,靠的都是艰辛的努力。

 

我在讲课这件事上得到了正反馈,学生喜欢听我的课,这给我很大的鼓励。反正,我现在讲普通话的速度,跟家乡话区别不大了。

 

你看,我开始做老师的目的一点都不性感,没有什么伟大感召,就是为了赚生活费,还有治结巴,就是这么卑微的出发点。

 

卑微的起点会促使你开始一件事,但是让你坚持下来的,一定是热情和使命。

 

 

 

这就要说起,对于我教师生涯,第二个重要的时刻。

 

大家知道我,是因为B站上的视频,那些视频是我在进行法律职业资格的辅导培训。我在读博士期间就在外从事这个工作,至今已经快十七个年头。当时去讲课的直接目的还是很卑微,就是为了赚钱养家糊口。曾经有一段时间,我的家人患病,需要大笔的治疗费用。仅凭我在学校教书的收入,无法支付昂贵的医疗费。那个时候,我拼命讲课,然后把赚来的钱赶紧投入治疗。

 

讲了十年之后,厌倦了,身体也疲惫了,关键是,我觉得辅导培训也不入学界主流,所以想告别这个课堂。

 

后来,有一位朋友,跟我说了一段话。

 

他说:“如果你真的想传播法治的理念,也许这个舞台比学校的受众更多,每年有几十万的人要参加法考,这些人真正愿意花时间去学习法律,他们当中的大部分人会从事法律职业,他们是法治建设最直接的力量。”

 

“你为什么不愿意去影响他们呢?”

 

这个问题,打中了我。

 

我到底为什么要讲课?是为了在学术界获得一个位置,还是因为在这个讲台能够点燃自己的热情,拥有自己的使命?

 

和很多人一样,我大学的专业是父母指定的,十七岁的我,对于法律基本没有太多的认识。回想起来,当时塑造我法律观的主要是公审大会,犯人游街示众。少年的我根本没有人权保障的观念,只是觉得法律就是打击犯罪的工具,偶尔看到五花大绑游街的犯人会觉得他们既可恨,又可怜。当然,还有一个关于法律的印象就是当时看的一个港剧《法外情》,刘德华演一个年轻律师,为一名被诬告的老妓女辩护,但由始至终也不知道这个女的其实是自己的亲生母亲。当时,我就觉得做律师,戴假发、穿法袍很帅,帮助穷人伸张正义很令人向往。

 

进入大学,我开始慢慢理解法律的意义。

 

法律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专业,在最早的大学里只有三个专业,神学、医学和法学。当一个人的灵魂出了问题,他需要神学;当身体出了状况,需要医学;而当社会出现了问题,那就需要法学。可见,法律最重要的作用是为了解决社会的问题,维护社会秩序。

 

但是,法律本身是一种悖论性的存在,它一方面要维护社会秩序,另一方面又要防止维持社会秩序的力量异化为破坏社会的力量。

 

我所研究的领域是刑法,尤其体现了这种看似矛盾的悖论。

 

一方面它是通过最严厉的惩罚措施来维护社会秩序,轻则剥夺公民的财产、重则剥夺自由甚至生命;另一方面,对于惩罚犯罪的国家权力又要加以最为严格的限制。一如培根所言:“一次犯罪不过污染的水流,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却污染了水源。”如果惩罚犯罪的权力不受限制,“欲加之罪,何患无辞”的悲剧就会一而再,再而三地上演。

 

我是一个书斋里的法律人,真正在法律工作一线的,是我在法考课堂上的学生们。我要通过我的课堂、我的学生,才能一点点走近自己的梦想。

 

我教书的政法大学,老校区面积很小,是一个小而美的校园。从东门进去,右拐就可以看到一块石碑,上面有老校长江平先生所写的“法治天下”四个字。

 

每当看到这四个字,就让我感到激动与平静,忘却暂时的疲乏与怠惰。

 

做老师这么多年后,我才慢慢读懂这四个字,这不仅是一个前辈的教诲,而且是一个庄重的邀约:你愿不愿意做一束光,把个人的微光传给你的学生,让法治在这片土地生根发芽,长成一棵无法撼动的参天大树?

 

我接受了这份邀约。

 

人生大多有两种路径来实现自己的追求,一种是找到一个自己热爱的事业,另一种是热爱自己选择了的事业。成为老师、进入法律行业,这些事的起点都是卑微的,但是过程中的这些高光时刻点亮了我,让我真正开始热爱教师这份工作,理解自己的使命。

 

当然,一份职业,不能仅凭热爱支撑。一时的热爱容易,坚持很难。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同感?

 

热爱,不等于称职。把热爱转化为持续的行动,才是称职的开始。

 

 

 

我跟大家分享的第三个重要时刻,行动的力量,从哪里来?

 

有次,我参加一个公益项目,和一群朋友去探访麻风病院。出发之前,我非常紧张,因为我害怕麻风病有传染性,毕竟麻风病曾经是一种非常可怕的传染疾病。我在出发之前,无数次上网搜索麻风病的传染性,得出的结论是在20世纪70年代之后,麻风病经过合理治疗,已经没有传染性了。但是,我还是充满恐惧,我跟负责人商量,要不我们就别去了,我们多捐钱就好了。

 

结果,大家还是决定探访。我记得那天,阳光明媚,但我内心充满恐惧,又不敢表现出自己的恐惧。我们一行十人,我个子最高,躲在队伍的最后。

 

快到麻风病院的时候,一位麻风病人用滚轴自制的小木板车助力前行。麻风病因为会攻击人体的痛感神经,让人感觉不到疼痛,所以受伤了也不知道,因此身体上有很多伤口疤痕。这位麻风病人的脸形扭曲,非常丑陋。当时我们队伍中走在前面的一位女孩,跑着过去和麻风病人打招呼,甚至拥抱他。这位女孩长得非常漂亮,而在那一刻,美丑的对比,让她更加漂亮,这种漂亮不仅是外在的,更是内在的。而丑陋的是我内心的幽暗。

 

后来,我私下问她:“你不害怕吗?”她说其实也挺害怕的,只是当时突然有一种力量鼓励她去拥抱病人。她很感恩这种力量可以鼓励我们所有的人,可以给病人带去希望与光明。

 

不只是这位女孩,那次活动中,同行的朋友给了我很大的勇气,和他们走在一起,我也终于可以从恐惧中走出。

 

一切有意义的知识,最终都是为了行动。作为学者,我们经常会思考许多崇高与深邃的观念,但是我们经常误以为自己想到了、说到了,也就做到了。

 

这其实只是自欺欺人,这个世界最远的距离就是知道和做到。

 

在走向知行合一的过程中,一个人往往是怯弱的,能够帮到一个人的,是凝聚成更大的共同体。

 

十多年前,我们搞过一个读书会,这个读书会现在变成文章小组,每次我写完文章,都会发到小组,供大家批评指正。有段时间我因为一些原因,遭遇网络攻击,心情非常郁闷。第二天出差,居然在火车上碰到了一位读书会朋友,因为疫情原因,我们都已经九个月没有见过面了,居然神奇地坐在同一趟火车,去同一个城市出差。

 

我当时向她抱怨自己的遭遇,她却问我:“当被人夸的时候,你是否觉得不真实?”我说:“是啊。”她接着问:“那你高兴吗?”我说:“还挺高兴的。”于是她反问:“那别人批评你的时候,为什么就不高兴了?本质上,过分的夸奖与过分的批评不都是误解吗?误解本来就是人生常态,不要喜欢好听的误解,而厌恶不好听的误解。”这一段话,让我瞬间释然。

 

还有一次和朋友吃完饭,正好遇到一个学生索要签名合照,朋友嘲讽道:“你很享受现在的虚荣吗?”我羞愧万分。

 

我很感恩,能够拥有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,这种友谊让我走出自恋,能够拥有前行的力量。

 

 

 

今天,我感到很幸运,能够跟同学们坐在一起,探讨对我们人生非常重要的命题,那就是如何行动,当我们从知识迈向行动,我们可以在行动中获得共同体的力量,这份能量又能回过头来,为我们自己,作为一个个体的行动提供力量。

 

小说《麦田里的守望者》,里面有这样一段话: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,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;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,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。

 

我从未想过成为英雄,我只想在使命中卑微地活着,所以,我渴望共同体的友谊能够不断地温暖彼此,互相扶持,如果每个人都能发出微弱的光亮,群体的力量就能汇聚成法治的熊熊烈火。

 

人这一生,总要为某种超越人生的东西而活着。这些东西也许是我们看不见的,但是看见的不用去相信,看不见的才需要相信。

 

我今天提到了四个词,热爱,使命,行动与共同体。

 

你有没有发现,这四个词汇的英文单词首字母是P(passion)、M(mission)、A(Act)、M(Mass)?

 

PM(下午)和AM(上午)正好是一天的二十四小时。

 

昨天已经成为过去,明天还没有到来,我们唯一能够拥有的就是今天,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把今天称之为礼物,PRESENT。

 

最好的礼物,就是今天。各位同学,愿我们在共同体中,拥有持续行动的勇气,获得源源不断的热情,在使命中超越我们有限的今生。我们无需关注未来,我们只需要活好今天,因为永恒由每个今天所构成,每个今天都可以触摸永恒。

 

本文选自作者新书《法治的细节》,系2020年11月作者讲演。

THE 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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